第 55 章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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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媽說那叫“上不告父母,下不告妻兒”……得,你那案子破了?這回有幾天假?我媽那兒想修個小廚房,等你呢。
馮隊:這不靠譜的老太太……
【外一篇 “仗義”的搶劫犯】
裏提到老馮給我看案卷,提到某個河北犯人的案子,此人搶了105萬,然後捐給盲啞殘疾兒童基金會,讓很多人覺得不可思議,但更有內行指出了老薩的馬腳——老薩寫道此人“小偷小摸或者入戶搶劫”,這裏面孰輕孰重啊?
嘿嘿,所謂春秋筆法,大體如此,要單是小偷小摸,那只能叫違法,還算不上犯罪呢,不過是一個行政處罰。搶劫,顯然是不同性質的問題,那是要坐牢的。
我國這種對違法和犯罪的區分,有時讓人哭笑不得,90年代東北地區經濟不太好的時候,老薩等一幹人到大連出差,一個叫李民霞的同事一不留神,在九州飯店前的廣場讓人給劫了。
她被劫了,我們不是跟著著急害怕,而是深感好奇。蓋因為這李小姐雖然是個娃娃臉,看來嬌滴滴的樣子,職業可是女工程師,幹起活來十分潑辣,豪邁不讓須眉。到東北出差這次,星期天大家自由行動,我和另一個男同事決定去老虎灘看軍艦,走在路上,那位忽然一扯我,“看。”
“看什麽?”望向馬路對面,只見對面大排檔前,李小姐正一杯老酒一盤螃蟹,對酒持鰲呢!
就她這樣的,能被劫?做工程師的隨身帶著工具,照她那性格,怎麽沒拿出扳手來給那小子一下?
細問才知道情況特別。
當時她在廣場上閑逛,忽然迎面走來一個四十幾歲的東北大哥,面貌粗豪,體格雄健,盯著李小姐看了半響,好像下了決心似的,從人流中迎著她別過來。李小姐剛奇怪這人怎麽放著好好的道不走,非要和自己搶路,這位忽地從口袋裏掏出一把刀,對著李小姐的脖子一比,撲了過來。
李小姐嚇了一跳,仔細看時,卻見此人手持的刀著實可愛,竟是一把削鉛筆的折刀。不等她反應過來,這位大哥口裏帶點兒顫音喝道:“一塊錢,就要一塊!”
……
事後,李小姐嘆息,說我特想問他,要是我沒零的,你會找錢給我嘛?
環顧周圍,川流不息的人群對此視而不見,還是幾個這樣眼睛發紅的中年漢子在人流中穿來穿去,穿的都是破舊的工作服。
回到北京,當趣聞和一位警察朋友談起這件事,對方一個條件反射——一塊錢?一塊錢搶劫也是犯罪啊!一塊錢……一塊錢,唉。
最後這一聲嘆氣是我們共同的——搶劫,誰會搶一塊錢呢?
那可是我們的老重工業基地啊。
鉛筆刀,算不上兇器。警察朋友最後找了個理由給搶劫的開脫。
不知道這句話算黑色幽默,還是那搶一塊錢算。
不管怎樣,搶一塊錢也是搶劫,我國法律對搶劫的量刑嚴厲可見一斑。正如內行指出的那樣,那個“仗義”捐款的案犯主要犯罪行為是連續多次入戶搶劫,就算沒這105萬,其他案子加一塊兒也夠判他20年的了。
搶劫以後捐款這種事兒雖然新鮮,卻並非絕無僅有。
中國有,比如湖南新田縣教育局局長文建茂,受賄以後拿一部分贓款給家鄉修路。
外國也有,比如1999年4月日本《朝日新聞》就曾經報道過一起類似的案件。
當時有個叫溝口的詐騙犯,在兵庫縣搞電子銀行詐騙,騙了三千多萬日元,然後全數捐贈一個為窮人做眼球手術的慈善機構。
溝口坦白,這樣做的理由是他有一只眼睛曾失明,後來是這個慈善機構的支援下更換了角膜,重見光明。
慈善機構把錢還了,表示不能接受不幹凈的捐款。
據我所看,溝口事件在日本沒有引起什麽反響,基本是被死板的日本人看作奇聞軼事了。
至於那個河北犯人幹嘛搶劫後把錢捐給基金會,文件上沒有記錄,馮隊沒有說。你可以做各種各樣合理的猜想,反正馮隊說他屬於全身上下一點兒毛病沒有的,跟盲聾啞都不沾邊。
這人不但四肢發達,而且父母雙亡,六親不靠,這一點在被盜公司和基金會打官司的時候成了讓人撓頭的問題。因為犯人態度堅決,稱搶劫是搶劫,捐款是捐款,兩碼事,所以讓被搶的公司不要找人家基金會的麻煩,要錢找自己來。因為這個“仗義”的說法,這位在牢裏威望極高,連洗腳水都有人給打。
問題是你一個父母雙亡,六親不靠,至少判20年的犯罪分子,被盜公司怎麽跟你要錢啊?打官司人家也要考慮償還能力的。
可邏輯上他還真有一定道理,畢竟捐款是合法的事情。他硬說此105萬不是彼105萬,你有什麽辦法?
基金會那邊態度十分明確:法院要說讓我們還錢,那我們就還。
相比之下,中國的基金會明顯更尊重法律,比僅僅從道德層面看錢是否幹凈的日本慈善機構先進得多——佛家還講放下屠刀,立地成佛呢。
真正的慈善組織,應該希望成佛的越多越好,對不?
具體到這個案子,現在的問題已經落到醫學鑒定上了,法院方面說只要醫生鑒定犯罪嫌疑人精神有問題,沒有自主行為能力就可以判基金會還錢。
照老馮說這恐怕不是個容易的事兒,這主兒我見過,整個兒一個沒心沒肺,老馮說我看他的精神狀態比我還正常呢——那是要多正常,有多正常。
薩史公曰:今人有二百五之說,古人有俠盜之說,此君近乎何者?噫,不能斷也。
當然,趙老與作品中的趙老太爺,關系只是原型和藝術形象的區別,具體到這個案件,案情描述也不免誇張和遮隱,這些,都是不必贅述的了……
九、警官老尹口述:她怎麽愛上這麽個人
〔看著他年輕健康的軀體,我楞楞地在想:這樣一個活蹦亂跳的生命很快該走向刑場。正可謂:天作孽,尤可恕;人作孽,不可活。〕
當年,除北京站外,我們還常巡邏在20路汽車的一趟線。***、前門、天橋、永定門……所謂的“乞丐王國”。那些年都是上訪人群太多鬧的,盲流都成一景了,裏面汙七八糟什麽稀奇古怪都有,說起來話長。咱就說“小姐”吧。
那是1996年的1月25日晚上9點多,那天全市大清查。我和搭檔小福子轉到車站廣場大鐘底下,冬天的廣場稀稀落落沒多少旅客,對面欄桿下一個蹲著的小夥子看見我們時眼神有點兒“跑”,得!“瞄”死他,我倆靠了上去。
“從哪兒來?”
“新疆。”
“哪兒的人?”
“遼寧。”
“到新疆幹嘛去了?”
“打工。”
“一月掙多少錢呀?”
“三百。”
“家裏有什麽人嗎?”
“老婆孩子。”
“幾點的火車?”
“22點21分的271次到遼寧。”
“證件有嗎?”
小夥子急忙一彎腰從鞋裏摳出了身份證:孫XX,66年生人,遼寧沈陽遼中縣城郊鄉卡南村人。
別看這個回合不到兩分鐘,但他已經輸得死死的。先說位置,他背靠欄桿眼觀四周,這符合恐懼心理。身份證藏鞋裏也不正常,拿出來是急於擺脫。
最要命的是答話——從富裕地區到貧瘠地區打工,又不是什麽高工資,邏輯推理起來再加上——有家!不合情裏再緊一個扣!
不合情理也不能把人銬上不是?咱警察不是神仙,要拿證據說事。
還有一個小時開車,咱還不能把人往回帶啊,折中一下,先到廣場的治安崗亭讓小福子看著。俺看身份證是真的,趕緊跑回所裏用長途電話查證(那時候看真假身份證眼力沒問題,打長途也有功力)。
哈。說到打長途的功力其實也沒別的,無非是電話裏跟人家接線妹妹多多說好話而已,千萬別裝,您一裝人家一撂!你急?急死您活該!
沈陽地區114,再查城郊派出所電話。沒五分鐘接通了,聽聲音是位老者。剛報過去要查個卡南村的,那邊聲音明顯高了八度。
“叫什麽?!”
“孫XX!”
“扣住他!!!殺人犯!!!”
我抓起步話機喊小福子,剛一句把那小子銬上!再怎麽叫沒回音了……
這可把我急壞了!距離遠知道有什麽事再跑過去也來不及了,站在樓頂上望著崗亭方向轉磨看啊!
後來才知道這時崗樓裏發生的一幕。
我那一句“把他銬上!”這小子知道完蛋了。舍命一撞玻璃門粉碎!沖到了街上……
“小福子”之所以叫這個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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馮隊:這不靠譜的老太太……
【外一篇 “仗義”的搶劫犯】
裏提到老馮給我看案卷,提到某個河北犯人的案子,此人搶了105萬,然後捐給盲啞殘疾兒童基金會,讓很多人覺得不可思議,但更有內行指出了老薩的馬腳——老薩寫道此人“小偷小摸或者入戶搶劫”,這裏面孰輕孰重啊?
嘿嘿,所謂春秋筆法,大體如此,要單是小偷小摸,那只能叫違法,還算不上犯罪呢,不過是一個行政處罰。搶劫,顯然是不同性質的問題,那是要坐牢的。
我國這種對違法和犯罪的區分,有時讓人哭笑不得,90年代東北地區經濟不太好的時候,老薩等一幹人到大連出差,一個叫李民霞的同事一不留神,在九州飯店前的廣場讓人給劫了。
她被劫了,我們不是跟著著急害怕,而是深感好奇。蓋因為這李小姐雖然是個娃娃臉,看來嬌滴滴的樣子,職業可是女工程師,幹起活來十分潑辣,豪邁不讓須眉。到東北出差這次,星期天大家自由行動,我和另一個男同事決定去老虎灘看軍艦,走在路上,那位忽然一扯我,“看。”
“看什麽?”望向馬路對面,只見對面大排檔前,李小姐正一杯老酒一盤螃蟹,對酒持鰲呢!
就她這樣的,能被劫?做工程師的隨身帶著工具,照她那性格,怎麽沒拿出扳手來給那小子一下?
細問才知道情況特別。
當時她在廣場上閑逛,忽然迎面走來一個四十幾歲的東北大哥,面貌粗豪,體格雄健,盯著李小姐看了半響,好像下了決心似的,從人流中迎著她別過來。李小姐剛奇怪這人怎麽放著好好的道不走,非要和自己搶路,這位忽地從口袋裏掏出一把刀,對著李小姐的脖子一比,撲了過來。
李小姐嚇了一跳,仔細看時,卻見此人手持的刀著實可愛,竟是一把削鉛筆的折刀。不等她反應過來,這位大哥口裏帶點兒顫音喝道:“一塊錢,就要一塊!”
……
事後,李小姐嘆息,說我特想問他,要是我沒零的,你會找錢給我嘛?
環顧周圍,川流不息的人群對此視而不見,還是幾個這樣眼睛發紅的中年漢子在人流中穿來穿去,穿的都是破舊的工作服。
回到北京,當趣聞和一位警察朋友談起這件事,對方一個條件反射——一塊錢?一塊錢搶劫也是犯罪啊!一塊錢……一塊錢,唉。
最後這一聲嘆氣是我們共同的——搶劫,誰會搶一塊錢呢?
那可是我們的老重工業基地啊。
鉛筆刀,算不上兇器。警察朋友最後找了個理由給搶劫的開脫。
不知道這句話算黑色幽默,還是那搶一塊錢算。
不管怎樣,搶一塊錢也是搶劫,我國法律對搶劫的量刑嚴厲可見一斑。正如內行指出的那樣,那個“仗義”捐款的案犯主要犯罪行為是連續多次入戶搶劫,就算沒這105萬,其他案子加一塊兒也夠判他20年的了。
搶劫以後捐款這種事兒雖然新鮮,卻並非絕無僅有。
中國有,比如湖南新田縣教育局局長文建茂,受賄以後拿一部分贓款給家鄉修路。
外國也有,比如1999年4月日本《朝日新聞》就曾經報道過一起類似的案件。
當時有個叫溝口的詐騙犯,在兵庫縣搞電子銀行詐騙,騙了三千多萬日元,然後全數捐贈一個為窮人做眼球手術的慈善機構。
溝口坦白,這樣做的理由是他有一只眼睛曾失明,後來是這個慈善機構的支援下更換了角膜,重見光明。
慈善機構把錢還了,表示不能接受不幹凈的捐款。
據我所看,溝口事件在日本沒有引起什麽反響,基本是被死板的日本人看作奇聞軼事了。
至於那個河北犯人幹嘛搶劫後把錢捐給基金會,文件上沒有記錄,馮隊沒有說。你可以做各種各樣合理的猜想,反正馮隊說他屬於全身上下一點兒毛病沒有的,跟盲聾啞都不沾邊。
這人不但四肢發達,而且父母雙亡,六親不靠,這一點在被盜公司和基金會打官司的時候成了讓人撓頭的問題。因為犯人態度堅決,稱搶劫是搶劫,捐款是捐款,兩碼事,所以讓被搶的公司不要找人家基金會的麻煩,要錢找自己來。因為這個“仗義”的說法,這位在牢裏威望極高,連洗腳水都有人給打。
問題是你一個父母雙亡,六親不靠,至少判20年的犯罪分子,被盜公司怎麽跟你要錢啊?打官司人家也要考慮償還能力的。
可邏輯上他還真有一定道理,畢竟捐款是合法的事情。他硬說此105萬不是彼105萬,你有什麽辦法?
基金會那邊態度十分明確:法院要說讓我們還錢,那我們就還。
相比之下,中國的基金會明顯更尊重法律,比僅僅從道德層面看錢是否幹凈的日本慈善機構先進得多——佛家還講放下屠刀,立地成佛呢。
真正的慈善組織,應該希望成佛的越多越好,對不?
具體到這個案子,現在的問題已經落到醫學鑒定上了,法院方面說只要醫生鑒定犯罪嫌疑人精神有問題,沒有自主行為能力就可以判基金會還錢。
照老馮說這恐怕不是個容易的事兒,這主兒我見過,整個兒一個沒心沒肺,老馮說我看他的精神狀態比我還正常呢——那是要多正常,有多正常。
薩史公曰:今人有二百五之說,古人有俠盜之說,此君近乎何者?噫,不能斷也。
當然,趙老與作品中的趙老太爺,關系只是原型和藝術形象的區別,具體到這個案件,案情描述也不免誇張和遮隱,這些,都是不必贅述的了……
九、警官老尹口述:她怎麽愛上這麽個人
〔看著他年輕健康的軀體,我楞楞地在想:這樣一個活蹦亂跳的生命很快該走向刑場。正可謂:天作孽,尤可恕;人作孽,不可活。〕
當年,除北京站外,我們還常巡邏在20路汽車的一趟線。***、前門、天橋、永定門……所謂的“乞丐王國”。那些年都是上訪人群太多鬧的,盲流都成一景了,裏面汙七八糟什麽稀奇古怪都有,說起來話長。咱就說“小姐”吧。
那是1996年的1月25日晚上9點多,那天全市大清查。我和搭檔小福子轉到車站廣場大鐘底下,冬天的廣場稀稀落落沒多少旅客,對面欄桿下一個蹲著的小夥子看見我們時眼神有點兒“跑”,得!“瞄”死他,我倆靠了上去。
“從哪兒來?”
“新疆。”
“哪兒的人?”
“遼寧。”
“到新疆幹嘛去了?”
“打工。”
“一月掙多少錢呀?”
“三百。”
“家裏有什麽人嗎?”
“老婆孩子。”
“幾點的火車?”
“22點21分的271次到遼寧。”
“證件有嗎?”
小夥子急忙一彎腰從鞋裏摳出了身份證:孫XX,66年生人,遼寧沈陽遼中縣城郊鄉卡南村人。
別看這個回合不到兩分鐘,但他已經輸得死死的。先說位置,他背靠欄桿眼觀四周,這符合恐懼心理。身份證藏鞋裏也不正常,拿出來是急於擺脫。
最要命的是答話——從富裕地區到貧瘠地區打工,又不是什麽高工資,邏輯推理起來再加上——有家!不合情裏再緊一個扣!
不合情理也不能把人銬上不是?咱警察不是神仙,要拿證據說事。
還有一個小時開車,咱還不能把人往回帶啊,折中一下,先到廣場的治安崗亭讓小福子看著。俺看身份證是真的,趕緊跑回所裏用長途電話查證(那時候看真假身份證眼力沒問題,打長途也有功力)。
哈。說到打長途的功力其實也沒別的,無非是電話裏跟人家接線妹妹多多說好話而已,千萬別裝,您一裝人家一撂!你急?急死您活該!
沈陽地區114,再查城郊派出所電話。沒五分鐘接通了,聽聲音是位老者。剛報過去要查個卡南村的,那邊聲音明顯高了八度。
“叫什麽?!”
“孫XX!”
“扣住他!!!殺人犯!!!”
我抓起步話機喊小福子,剛一句把那小子銬上!再怎麽叫沒回音了……
這可把我急壞了!距離遠知道有什麽事再跑過去也來不及了,站在樓頂上望著崗亭方向轉磨看啊!
後來才知道這時崗樓裏發生的一幕。
我那一句“把他銬上!”這小子知道完蛋了。舍命一撞玻璃門粉碎!沖到了街上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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